[原创]

作者:刘达标

时间:2008-8-25 周一, 下午9:00

“80后”的甜酸苦辣

80年代出生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件令人乐观的事情,那个年代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虽说没经过水深火热的革命年代,也未逢上万里河山一片红的狂热时期,但家里独一无二的骄惯也“浇灌”出了我们这不殊于众的一代:一方面滋生了我们的娇气和懒惰;一方面物质生活却还没有“90”后和新世纪新生代的丰富——我们很少有什么营养品,连现在少年儿童们天天喝的罐装牛奶都没尝过,一直长不高的缺憾再也无法弥补,成为了“绝憾”。但是伴随着成长的风雨,日益长大的我们却不得不面对一系列生活的检验。从家门走入校门,从校门踏进社会,于是,那看似嬴弱的稚肩担负起了现实的责任。

第一章、我是孤独“留守儿童”

小时侯的我喜好玩军旗,我的左手代表爸爸,右手代表老妈,一盘棋可以让独自留守的我摆弄一整上午,“现在老妈快赢了。”最后,见了父母我总是高兴地手舞足蹈。

父母都在外地打工,一去就三年多。比起同龄人,我看上去显得那么忧郁寡欢。我在学校总是最孤独的一个。铃声骤响,下课放学了,几乎同学们大家都有父母来接,惟独我没有,因为奶奶腿脚不灵便,所以我只能自己一个人回家。在回家路上我感到有点害怕,日子久了就不能象同伴们那样可以快乐自如地嬉戏了。有一些同学见状嘲笑我老爸老妈是要饭的……我听见了又气又恼,差点和嘲笑他的同学打起了架。没办法我只有把奶奶买来的玩具金刚摔倒在地来发泄苦闷。有段时间我看见学校外头的网吧里面有精彩的游戏可以玩,边天天到那里逗留不走,那里的老板见有“小顾客”上门了,就以一元一小时引诱我上钩,我渐渐沉迷电脑,学习成绩直降了,幸亏班主任老师及时发现,对我再加教育,我才猛然醒悟。我真的很想爸爸老妈,常常在梦里遇到他们,情不自禁地喊出声音来。奶奶每当听到的我的喊声,她就暗自嗫唠儿子媳妇太狠心。不过我倒挺懂事,我知道爸爸老妈全是为了自己才在外地劳碌的。

由于老爸老妈长年在外打工,三年多来,我真正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只有短短几个月。我经常对奶奶说:“我想妈妈的时候经常哭,我已经有四年多没见妈妈了,爸爸也一年多没见了,我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回来。”说着说着,我的眼圈就红润了。

我在家里用废旧瓶子粘制了一架“飞机”,“现在的我真想坐飞机去深圳,”那时的我很天真。是啊,那时的我最大愿望就是马上就见到爸爸老妈该有多好啊,哪怕只是听听他们的声音,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莫大渴望啊!

奶奶做了一张红色大圆桌和七张高脚方凳,她和我一样盼望着儿子媳妇会在哪天突然回到家里来,(我的伯父伯母还有一家三口子)一家人团团圆圆、和和满满地围坐一桌,共享天伦。可是每次都只是等来远在一方的电话,传来儿子无奈的声音:“妈,这个月没假期,忙啊,回不了了。辛苦您老带好阿有啊……”

第二章、打工老爸回家了

幸好孤独的日子不长,打工在外的父母念及我思亲之情,做出了“英明”的决定。让老爸回家找工作,并照顾我。终于见到老爸了,我的高兴劲难以言表。人都说母爱无私、伟大,然而,在我看来,那如高山、似大海般的父爱更是滋润我心田的甘霖。我和我的老爸,就好像树的枝叶和树根,我的成长,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老爸把他那父爱像养料般地输给了我,培育了我。老爸是极为普通的一位知识分子,他是一个老实得一天才说几句话的人。小时候,我对他并没有什么好感,后来我才渐渐改变看法。老爸一直接送我上学,直到我读初中一年级。一个大雨倾盆的下午,他接我回家,路滑得很,泥泞淤阻,好不容易才来到窠河边,这无桥的小河雨天显得特滑,老爸背起我就淌起水来,走到河中心,水流更湍急,滚滚泥沙直冲过来,已没人膝。就在此时,老爸突然跌倒在水中,原来他的脚崴了,我不由得自责起来,可老爸他却只笑了笑。

那时候很穷,老爸天天上班要走很远,每回他上了小巴士,他就掏出1元钱给售票员,说:“西城路下车。”售票员找回1张5角钱的车票和5角钱与他。这个城市的公共汽车,5角钱可以坐西城路,离老爸的单位还有3里路。你道他这样做是为什么?他就为了省5角钱给我买棒棒糖吃。

一次在舅婆家吃饭,调皮的我逗引桌子底下觅食的小狗玩耍,被抓伤了手。是老爸和阿叔两个人轮流将我背了步多路,赶上上县城的车去打狂犬疫苗。

第三章、不懈奋斗的老爸

那时老爸刚刚三十出头,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他想要一套房子。他常常说:“每当听到孩子的埋怨房子太小,吵嚷声常常影响了他的学习的时候;每当看到全家三代人‘挤挤’一堂,转身无余地的时候;每当想到病重卧床的奶奶只能屈居一隅,唏嘘残喘的时候......我总有一种觉得自己龊龊无能的感觉。”为此,他知道要努力工作才有回报,才有实现愿望的可能。以前,老爸工作的厂子座落在离市区很远的一座大山里,他所干的活就是在一间阴暗潮湿的厂房里,把一堆堆如小山般大的矿石粉碎,然后装在袋子里。由于产生大量粉尘,粉尘随着空气被人吸入肺内,很容易感染呼吸系统疾病,当时与他一块粉砂的工友就和他讲,干这种活时间一长很容易患上矽肺,但时间短估计没什么大事。哪知道在上班两年后,他开始气急、胸闷,咳起痰来,到医院一检查,医生对他说:“你不能再干下去了!”

爷爷生病后,因为耽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期,一条腿不得不进行截肢。从一个健全的人一下子变成残疾人,他就再也走不出那片被禁锢的小天地了。丧失劳动力的爷爷一方面埋怨老爸当初的死脑筋,干起工作不要命,以致现在落到这种地步;另一方面,又责怪如今的他没本事,养不活全家,原先的主要劳动力和顶梁柱却转眼变成为没办法劳动、成天呆在家里的饭袋子。爷爷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是一种恨铁不是钢的责怨。多少次,老爸都瞅见爷爷在暗地里独自抹泪。为此,老爸万般苦恼,失去工作的伤痛和奶奶抑郁的责备像两把利剑,直插他重击之下脆弱的心灵。我初中就快要毕业,眼看连上高中的学费都要缴交不起了,老爸一时间感到无比烦闷和沮丧。这个时候, 病危旦夕,脸白得像纸,头昏得厉害,消瘦而又虚弱的爷爷强撑病体对他轻轻地说:“强儿,不要勉强,慢慢做,日子会好起来的。”失业后,老爸尝试了许多工作,但就是因为自己身体的特殊原因,他没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好的工种,刻骨铭心的劳累和烦忧一直伴随着他。然而,生活的艰难并没有压倒老爸,虽然贫穷,他却是很乐观。有时候,老爸干活累得倒在地上实在不想起来的时候,温柔贤淑的老妈总是给他唱山歌,给他设想将来。老妈总是很体贴很关怀,给他炖了不少补品以增加营养,让辛劳的老爸得到充分的休息。此外,还让他戒烟、戒酒,并进行适度心理调节,以改善因为在矿区工作而变弱了的体质。老妈的明朗乐观、温婉聪颖和善解人意,深深地从心灵上感染着他。懂事的我也主动分担着做家务:洗盘子、洗碗、拖地板......另外,还在学有闲时的空儿帮助父母照顾病重的爷爷、在外头帮助老妈售货挣自己的学费等。

老爸通过调查了解,看到人们富裕起来后,在温饱的基础上讲究起高档消费来。譬如在情人节时,有间小花店仅销售玫瑰花就一天净赚一千多元。如果在城郊搞个花木培殖场,培植出的本地花草一定比外地的好卖,市场前景相当广阔。老爸进行仔细分析,选址在一处相对偏僻的山窝,离城区较近,但崩岗林立,极易发生山体滑坡,导致阻塞坑道。要办好花木培植基地,他想到首先必须合理地解决地理问题。他带领一班民工砌墙挡土,筑坝泄洪,铺排水沟,平整崩岗20多处,而后从广州、珠海等地引进一批良种花木,开始了正常培植。

没有花木栽培知识,老爸就请教相关技术专家,让他们鉴别优良种苗,提供技术指导,并严格采购和配置花木,然后在城中设立一家销售点。多少个烟雨蒙蒙的早晨,他身披寒衣,起个大早为花木测室内温度;多少个烈日炎炎的夏午,他在花场内埋头钻研、移花栽木;多少个寒风凛冽的冬夜,他一句“花比人要紧"就只身单影去搭遮风塑料棚;多少个大雨淋漓的日子,他蹬着小三轮来回穿梭城乡,给人送上一缕缕芬芳和馨香;多少个夕阳西下的黄昏,他还在花草批发市场收拾摊挡,整理铺子;多少个星月交辉的晚上,劳累整昼的他抚捏着疼痛的肘臂,紧锁额头的双眉渐渐舒缓展开,皱纹初绽的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颜。几个旺季下来,他的销售收入增长了。老爸又开起了连锁店,把自己的生意经验扩展到了更大的范围。

但是市场的残酷还是再次给了老爸沉重的打击,一次大规模进货遇人不淑,他把本钱也赔了进去。为了养家糊口,老爸做起了代课教师。

第四章、对我的绵绵关怀

老爸为家庭付出了许多,但是我一直不以为然,在幼小的我的头脑里,认为这天经地义,没有感激的观念。直至后来上大学时,回家变成了一年一次或者两年一次。有回同学对我说:“你算算,爹娘现在快五十啦,父母一年年苍老,你有几时能回家看看双亲呢?我们要是一年只回去一次,还能够见他们几回?……”我瞬间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悠在心里头。

高考那段日子,我拼掉了好几斤肉,发狂般地练习习题。而老爸也由于连续几个星期不分白昼黑夜地校对文稿,已经病倒了。他左手手腕上吊着吊针,右手却仍执笔在稿件上批划着,他是这么地热爱他的工作,以致于双眼都密布了血丝。一会儿后,药液输完了,老爸从被刺得象蜂窝似的手腕上拔下针头,合了眼躺了几分钟便踱到我身边:“怎么样,标儿,有信心考好吗?”我望着他憔悴的脸,点了点头,他笑了:“我出去,不打扰你了。”说完,他转身离开,还蹑手蹑脚地把门关上。考试那天,我起了个大早,咦?我的考试专用铅笔都准备好了放在桌上,旁边还放了两只大鸡蛋。我明白了。匆匆吃完了早餐,老爸执意要送我,我拗不过他。到了考场,我向他挥挥手,他举手示意我快进去,我听到他宏亮的声音:“好好考!放轻松!”顿时,我感到一股力量涌遍全身。没想到由于数学偏科太严重,我还是没能考取理想中的大学,真是对不起老爸。

老爸对我的关怀的无微不至的,生活上也是如此。有个礼拜流行感冒,我和老妈都病了,我病得很严重,发了高烧,体温反反复复在三十八摄氏度和三十九摄氏度之间。在这期间,老爸从始至终给我买药、煲药、陪我输液、换湿毛巾……他从未闲下来过,尽管他也身体欠佳。可是,那时的我,不知道是发烧烧昏了理智,还是心里郁闷脾气暴躁,两三次我都把他精心煲好端来的中药推洒在地上。我等着他的驽骂,我只想他痛快地骂我一顿。但他却忍住了几乎要迸出的话语,只是动了动嘴唇,那目光中透出的和蔼和慈爱让我悔得无地自容,他是多么理解我啊!我哭了——我控制不住自己呵!我真是世界上最绝情的人,老爸对我关怀备至,我,我却……我已泣不成声。终于,在老爸的挽扶下,我走出了生活的低谷。

屋外下着毛毛细雨,老爸又冒雨给我买药去了。此刻的我,思绪万千难于言表。老爸那布满皱纹的憔悴的脸,那站在考场门口离我越来越远的身影,那端着药碗递到我面前的长满老茧、青筋凸起的双手……又历历在我眼前。我不禁要问:“老爸,你的瘦小身躯到底蕴藏着多大能量?是什么让你为我付出这许多?”有时候我真想对老爸说说心里话,但是他又工作繁忙不得空闲,何况欲言又止的我总是让泪水抢了先……

现在漫步在中学时的中学,我也时常回忆起当初老爸用他那“五羊”牌自行车冒着烈日载我上学去的身影。当然,中学给我的回忆远不止这些。我的侄子现在就在那所学校读书,有次他对我说:“我们老师知道你的,她说她教过你的语文,她教过你吗?”我不停地点头称是。心中受到了莫名的震动,我想象那些目睹我童年成长的老师如何谈论我的,想想那些老师的模样。

第五章、我的中学时代

小学时代由于记忆依稀,所以并没有给我留下太多的回忆。倒是我的中学时代挺多事情令我至今难忘。中学给我的印象是美好生动的,但我从来想过再进去看一看,因为我害怕遇见教过我的老师。一次去接我侄子,走进校门一眼看见老校长从办公室出来,那个熟悉的身影竟使我望而却步。一个秋阳高照的午后,我又回到了我的中学,刚走到走廊上,一位女老师快步迎来,她大声叫我的名字,说,你记得我吗?我当然记得每一位教过我的老师的名字,让我不安的是她这么快步向我迎来,而不是我以学生之礼叩见她。后来我又遇见了当初特疼爱我的一位老教师,她早已年过半百,退休在即,她说要是在街上肯定认不出我来了。她说,你那时候特文静,像个女孩子似的。我相信那是我留在她记忆中的印象,她对几千名学生的印象中的一个,虽然这个印象有点使我窘迫,但我仍为此感动。就是那位白发苍苍的老师紧紧握着我的手,穿过走廊来到另一个教室,在那个时刻我眼前浮现出多年前一次春游的情景,那位老师也是这样捂着我的手,把我领到司机的旁边,对司机说,这位孩子生病刚好,让他坐在你身旁.我也不会忘记,那天天降大雨,正是那位老师被我小心翼翼地趟过了学校门前那条河。一切都如此清晰。中学的变化很大,现在那所中学的教室和操场已旧痕无存,但事实上我记得的永远是属于我的中学。

虽然不是重点中学,但是她却给了我不可替代的亲切感。中学的亲切,还源自于那里的老师和同学。说到“老师”这两个字眼,一百个人的心里会有一百种诠释。而在我的心里,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恐怕还是中学时代的语文老师袁世成了。袁老师上了岁数了,是一个说话细声细气、讲起话来不慌不忙的old man (老头)。他四十来岁,相貌平平,鼻梁上戴着一副金边茶色的大眼镜,几乎占了脸庞的2/3。唯一突出的特点是嘴唇左上方有一黄豆大小的黑痣。每次抬头看他讲课,他的大眼镜总是晃来晃去。可我仍认为那副眼镜是作为掩饰用的,因为,那眼镜通常没遮盖住眼睛,上课时他边念书边用凌厉的目光从眼睛的上方射来。

“我叫袁世成……”他走上讲台自我介绍。“什么?原始人?”我脱口而出。同学们“哈哈”大笑起来。袁教授也笑了,“好,叫我原始人也行,把我当成远古祖先更体现了同学们对我的尊敬,本人深感荣幸。”

他讲课从不扯题外话,一到讲台就切入正题,当他发现自己渐渐成为焦点时,便愈发愈有说头了。他不愧是研究语言的高手, 语言艺术已经达到大象无形的地步。每每听讲他的课文,我们都如痴如醉地沉浸在我们国家悠久渊长的语言文化艺术之中。不过,袁老师在讲话中却总是喜欢夹上个“啊”字。我的同桌在上课时偷偷地为他计算“啊”字,一堂课下来,整整画了24个“正”字。也许是他的年纪大了吧,讲评试卷时念完答案后,让同学们自己提问,遇上非常疑难的问题的时候,问了他之后我们还总是如坠云里雾里,柳暗花更暗。这时,他就去查查资料,或曰:明天来吧,我忘了!其实我们明白他的用心,他这是要我们回去好好琢磨,弄出个究竟来。如果由他一口说出,就没有那么好的效果了。他还不喜欢我们在下课时提问,说这时间老师也要休息,你们也要休息的,别耽误了休息时间啊什么的。上他的课的节奏感是很强的,感觉时间特别快过似的。但他有个不好的习惯:不喜欢写黑板的左边,在黑板的右边写了一半后擦掉又重新从右边写,这可苦了坐左边的同学,快被训练成斜眼了。他批改作文大都是六、七十分,问为什么不批八十分?答曰:能被我评上八十分的,能上作文选了。当同学们在课堂上偶尔指出他错误的地方时,他的脸上会不知不觉地飞上两朵红云。而在与同学们争论问题时,会争得脖赤耳红。

一天他给我们上《唐诗鉴赏》,突然他停止了授课,语重心长地对大家说:“如果坐在中间谈天的同学能像坐在后面玩牌的男同学那样安静的话,那么在前面睡觉的女同学就不会受到干扰了。”顿时满座萧然无声,正襟危坐,呵!还有一次在一场辩论会中演讲,当最后剩下十分钟时,他说:“如果各位有疑问的话,可以写纸条交给我们的班长,由我为各位解答。”于是就有好几张纸条传给了美丽的老师助理——班长王倩。而袁老师也一一地解答了。忽然间,王倩发现有一张纸条上写了两个字“混蛋”,她想不拿出来看却给袁老师瞅着了。袁老师看了也愣了一下,不过很快他就笑着说:“在我多次的演讲中,常有人问了问题忘记署名,却不曾看见有人署名却忘了问问题。”一到冬天袁老师就把自己全副从头到脚武装起来,密不透风。一笑,便只露出几颗金牙。走路时一副当官的身板和严肃神态,令人望而生畏。正因为这种威慑力,他只要身影一晃,闹闹哄哄的班级就立即鸦雀无声;有时他很狡猾,缓慢地踱着方步子走了后,大家以为平安无事又继续“自由”时,不料他又悄悄地折回,在窗口埋伏,不幸的人只好被杀鸡儆猴了。课内他是严师,课外他是大朋友。他会和我们一起三步跨篮,一起大力劲射,一起游玩吟唱,一起蹦跳欢歌。到他的房间喝茶座谈的大有人在,他总是谈笑风声。那年我们班在级里5个班中考上重点的人数最多,他又被评为“优秀科任”。

中学的老师除了如袁老师这类温和学究派的,还有一类就是严格偶像派的,如我中学毕业班的老班,不是他没有姓名, 而是因为他做了老班以来都是对我们严格要求,程度不亚于西点军校的武教头,所以赢取了我们尊以的高称:姓“魔”名“鬼”。记忆将我带回到从前……

“谢霆锋!”不知哪位女生尖叫起来。呀!说实在的,魔鬼“老班”确实酷似桀骜不驯的叛逆偶像。

伴随着尖叫声,魔鬼“老班”过来了,他用手捋了一下“秀发”,很自然地说:“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认识,你叫’谢霆锋’!”女生们抓住第一感觉不放, 打断了他早早准备好的话语。他狡黠地露出牙洁白的牙齿笑了:“你们当中有谁喜欢足球的?”几乎每一位男生都瞬时把手比成“V”字形高举过头顶。于是,他开始大谈起维阿的大脚劲射,马拉多纳的绿茵话剧和贝贝托的倒挂金钩……接着波及整个体育界:NBA的飞人乔丹、叱咤网坛的桑普拉斯、跳水王子田亮、遭遇坎坷的拳王泰森……一直讲得我们目瞪口呆,佩服不已,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哎,帅哥!和我们打场篮球,怎么样?”阿机出口不逊,想试试尊师功底。但是当魔鬼“老班”一上场就后悔莫及,大叫失算了。但见他一个呼哨,抡起铁钳样的大手将我们的球打飞在空中,继而他接过球闪了一个极其难以捉摸的高难度动作,球就漂亮的入篮了。球到了他手中简直像变魔术般的,不容你们着边,一场比赛下来,我们个个都气喘吁吁,他却得意地说:“自古骄兵多致败,从来轻敌少成功啊!”

话说毕业那一年,同学们深受《笑傲江湖》、《倚天屠龙记》等武侠剧集影响,使武侠小说风席卷全班。书店老板收钱收到手麻。老班一见势头不对,立刻练起了“太极拳”,誓要以柔制刚,天天找到一大堆“小说迷”到办公室“切磋武艺”,却往往遭到到大败,“小说迷”们有增无减,“魔鬼”老班认识到自己不是练柔功的料子,于是改修“九阳神功”,决心和“小说迷”们分个高低,较个水平。

别说,魔鬼“老班”的整治班级能力超强, “九阳神功”不久就收效。那天下课了,教室里手机响得太频繁,“魔鬼”老班火了:“老虎不发威,把我当Hello kitty是不是?” 搞得同学们欢喜赞叹:“老师好棒,连Hello kitty都知道!”老班爱开玩笑,一次上课他教学生药品名称,其中有种药品名让班级里的所有尖子生都一筹莫展,大家拼命查字典也没解决问题,后来还是老班自己不假思索地说出了来:“风油精(fengyoujing)”。老班还有另外一手“小李飞刀”,准确地说应是“老班飞粉笔”。前几天几位学生上课时候竟然小声说话,老班怒气顿生: “SHUT UP!”话音未落,粉笔已出手。根本没看见他出手——真正的高手是看不见其出手的。我知道即使那几个哥们练成了凌波步法或乾坤大挪移,也是无法躲过这一击的。他们唯一的反应就像扑点球的守门员一样,只能选择扑左或者扑右。可惜那几位选择错了地方,“叭”——粉笔正中面门。其实扑左还是扑右毫无意义,因为在奔腾八处理器没有出厂之前,世界上没有比老班的出手更快的了。“还想开小差吗?”“开什么小差?”这种问句的标准答案只能是一个,就是要装作被洗了脑一样答非所问。惟其如此,才能躲过更大劫难。

毕业考试,我们以优异的成绩报答了“魔鬼”老班。毕业班会上,不知谁大叫一句:“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魔鬼”老班高歌一曲任贤齐的《兄弟》,打击鼓掌欢迎!” 于是大伙齐整整地“刮刮刮”地鼓起了雷鸣般的掌声,“魔鬼”老班见推脱不了,便在热烈的掌声中走上讲台,随着音乐唱起了我们都极为熟悉的《兄弟》。原来以为《兄弟》音调不高,节拍容易掌握,唱好是自然之事,不想全班人无一不震惊,“魔鬼”老班还真的人如其名,歌声像“魔鬼”的吼叫声一样难听。排山倒海,翻云覆雨,惊天地,泣鬼神。其音量分贝指数无人能及,而其散播速度又比光速还快。我们正要向提这个“馊”点子的同学大施拳脚,以儆效尤时,可由于抵挡不住“超声波”的攻击,尽皆晕倒在场,那惨烈程度不输于中了敌军的毒气弹。

老班虽然厉害,但是还就是有不怕捋老虎须的,那就是哥们明豪。

我记得音乐课上,明豪那时侯老是将刘欢唱的“我们亚洲山是高昂的头”唱成“我们亚洲三十八层的楼”。由此,我熟识了他。明豪的长相确实不怎么样,勉勉强强走在大街上没有人拿西瓜皮扔。不曾拉过的头发乱如发菜,成熟得在任何一张集体相里都有资格被人误会为老师,和他三岁的外甥上街没有一次能逃过被错认为孩子他爸的经历。明豪长得老成,却有一张真诚的脸。内心的喜怒哀乐都被他那张不争气的脸轻易出卖了,所以明豪的世界没有什么秘密可言。明豪很会侃,也忒会吹。有时吹得我都不知道做何反应才算正常,比大话西游还大话。看过一部小说,就不屑一顾地指着那本几十万字的块头轻描淡写:那不算什么,他写小说时布什还他大学月乐队吹大号呢,他要一动笔,老至琼瑶小至席娟都得到她们街道的再就业办公室报到去。

明豪酷爱搞恶作剧,且每回百发百中。一次晚上我去小便,刚到一个拐弯处,他冷不防从隐蔽处窜出来对着我的耳朵大喊一声,我吓得差点拥抱大地。那种惊恐绝不亚于美国人看见飞机撞大楼!我暗自庆幸老妈给的心脏不是伪劣产品,使我不至于当场倒下。等我反应过来,他早就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啦,那速度比贼还快。明豪爱下棋,把床单装饰得象棋盘格子似的。害得我每回去他宿舍都不自觉地想和他下棋。常常一下就是几个钟头,晚上我就和他一起睡。可是他的睡癖极为不好,我常被他踢到床下,不如内就是被他压得缺氧。明豪成绩特稳定,稳坐倒数第十名。不过他体育特棒,在众多项目中,他最钟情足球,每天训练立志成为世界级守门员。要我在离他几米远的地方射球,然后他象正规门将般两手放在膝盖上,眼睛炯炯有神望着前方,只是有一点我觉得不规范的是,膝盖的弯曲度太大,离远了看上去让人联想到像坐在马桶上。而饿踢球时通常是跑得太快刹不住把他撞进门里。

明豪沉迷电脑,我才在网上填了个购买山地车的单子,他就霸住电脑不放了,天天在网上冲浪,与人聊天,只要他在线,必定同时有几个人向他伸出了橄榄枝,要求“做朋友”。我寻思他那“老夫”的昵称咋会有这么大的魅力呢? 明豪夜以继日地特侃神侃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每每到吃饭了还不肯罢手。不顾我气急败坏的“河东狮吼”,也无视我苦口婆心的“说教”,“极端分子”就是不肯接受劝导。我不得已只能以“饭”相逼,我说:“明豪,人是铁,饭是钢,电脑只能算碗汤……”明豪说:“可那是我的心灵鸡汤!”我终于大怒了,眼看要“水漫金山”,明豪才“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抓鼠标点桌面”。明豪有严重的“健忘症”,整天不是忘了课本放在哪里了,就是忘了银行卡丢到哪儿了,常常手里拿着东西却到处找那东西,有回考四级忘带2B铅笔,结果前功尽弃,后悔不已。一天明豪得了肠胃炎骑自行车去校医疗院看病,要回来时却不记得把车放在哪里了,找了老半天没找着,最后只得央求保卫用闭路电视查看,才发现放在中区16栋的走道旁,兴冲冲地赶去正要推车,明豪又猛地木然了,原来他又不知道把车钥匙丢到什么地方啦。明豪家境富裕,其老妈非常疼爱这个唯一的儿子。常常带补品给他加强营养。那天又带了一大罐法国燕窝,明豪怕我们几个偷吃了,私自里藏了起来。这怎么能难得住我们几个的慧眼,一次宿舍聚会,我们谈及各自都没有隐藏过什么食品,全都是无私奉献出来了。明豪表示亦然。并表明如果“私藏弹药”,一定拿出“充公”。我们如获圣懿,立刻把那罐法国燕窝端出瓜分毕尽,明豪愣在一旁,半晌才反应过来。

明豪就是这样一个个性鲜明的人,虽然“老气”但是童心不泯,爱糊弄人,高兴时候容易忘记自己是谁,但是可以这么说他好象没有一分钟是不高兴的,所以他就从来没有客观地评价过自己,不过我也很难相面论英雄…… 对了,拿他自己的馊诗总结就是:“啊,我不是蓝天、土地;也不是山峰、江河……我就是我,天底下只有一个我。”

某天语文课上,明豪沉迷于刀光剑影中,但恐给“魔鬼”老班发觉,借上厕所之名把书藏在衣服中欲逃离慧眼。但“魔鬼”老班天生练就了一双好眼睛。凭借这双好眼睛,终于在明豪回教室时将明豪怀中之物搜出,置于“地狱”(即“魔鬼”的住所)。明豪为了自己心爱的《侠客行》,也只好放下自己的尊严,来到“地狱”,大呼:“老班行行好,把书还我,我只是替人传递的,那书不是我自己看的。”老班愕然,随之将一皮箱拖出。嘿,好家伙,全是老班的“战利品”!但奇就奇在那些书都没了封面。不过明豪还真不赖,凭着他对书中人物和内容的记忆,把自己的那本《侠客行》找了出来,笑嘻嘻地准备要走,冷不防地却被“魔鬼”老班一语击中要害:“明豪同学,你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将一本《侠客行》找出来,说你没有看过书谁相信?把书留下,回去好好反省,顺便写一份检讨书来。”明豪一听,不禁一吐舌头……

“九阳神功”还真厉害,怪不得张无忌用它得到了明教教主的地位,咱们的“魔鬼”老班也用他得到了班级里的至高无上,说一不二的威信和尊严。在“魔鬼”老班的十成功力所逼之下,班里的“小说风”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我们这代中学生都是啃面包、喝牛奶、看《米老鼠和唐老鸭》长大的,有一共同特点——小资情结严重,尤其表现在男生身上。譬如奢好泡吧:网吧、酒吧、迪吧……除了氧吧,但凡时尚之吧必有天之娇子的身影。一泡就是满夜整宿,直至两眼发花不识归途,形容枯槁恰似朽木,而后回寝室蒙头大睡,真乃白天不懂夜的黑.再如爱臭美,本应出自女生的”血可流,头可断,惟发型不可乱”竟成男生原创,只要与帅气有关定不含糊。另外,不管天寒地冻,亦或风雨交加,再或骄阳似火,男生们总坚持不懈地在球场大show 一番,以示其强健体魄,精神堪与当年毛爷爷横渡长江相媲美,甚至傻冒得为博得女生电眼媚笑即便葳了脚脖扭了颈还龇牙乐呵呵。

我们男生还有一大癖好:喜洗澡时放歌。校内热水供不应求,一会凉水簌簌,冷得发僵;一会热浪骤来,把人烫熟。冷热频频交班,于是不论嗓如夜莺般美妙婉转,还是似鹅鸣般高亢嘹亮,皆来高歌,而且还是饱满激情,深情款款。

以上均属豪放派男生之壮举,若论起另一类婉约小生,较之豪放派就温柔多矣。有的喜欢制造浪漫,在女生宿舍下拨弄吉他,但要冒满脸被淋洗脚水的高度危险,有的善于抒发情感,擅长写点小诗什么的,能酸掉女生大牙几颗。

中学时代虽然潇洒,但是由于读书太仔细,我成为了20世纪末的眼镜生。近视,是21世纪青少年的“通症”,十个学生中有九个戴眼镜的(剩下的一个戴隐形镜片),我自然也不能例外。戴眼镜可真是烦人,人家见面就夸你是栋梁之材、大学生的料子;有时穿上一件风衣,哥们就揶揄:“咋的,卖酷啊?”因为度数不高,我尝试着不戴眼镜过日子。嘿,这下麻烦更大了,一次开会,班主任要大家表决一下对班工作的态度大伙都表示还可以,我开小差出了神,会后班长捅着我的胳膊说:“你也真是的,不赞成也没必要翻白眼哪!”由于没戴眼镜看人脸是“月朦胧,鸟朦胧”,很多熟人都对我说:“你这人怎么就这么没人情味,见了面也不打声招呼?”还有一次过马路,一辆八吨的货车“从天而降”,司机手脚并用急刹车,我吓得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路边,后来再也不敢不戴眼镜啦。最后想想,戴眼镜也是有好处的。体育系的膀大腰圆是招牌,艺术系的留着长发标新立异,咱中文系没啥,人家一看你那眼镜就识货了。何况,本人还因为看不清女生的脸,被恐龙们评为“十大杰出青年”呢。嘻嘻,不好意思。我除了烦戴眼镜外,还有一个顾忌,就是怕拍照。我的牙长得不好,参差不齐。老天还捉弄我,小时候意外地撞缺了门牙。开始,我觉得我这人相貌平平,有这么一点特征,也是别具一格,我有一种朦胧的自豪。小学时,拍毕业照,我引以为荣的缺牙和光辉灿烂的笑脸被定格在那张珍贵的照片上。事后,关于我的说法很多。有人刻薄,说我“狗窦大开”,有人姿态高,说我“不珍惜班级荣誉”,有人含蓄委婉,说我“很有个性特征”,有人直截了当叫我一句“傻冒”。我暗地里骂:“都他妈不是人。”我极伤心地把嘴闭得不留一点缝———谁也别想再看我的牙!从此只要电视上播放“牙好,嘿,胃口就好……”我马上就让这个频道消失得无影无踪。中学时,班里组织集体活动,到河坝野炊。机会难得,要留影,慌乱中,我只想要把嘴闭好,然后面对韩江,凛然而立,整个人严肃得像经历一场生死攸关的考验。快按快门了,有人递给我一瓶椰汁,我拿着作把酒临风状。照片洗出来还未细看,已被人抢走。接着便是一片肆虐的笑声。轮到我看时,发现上面赫然被人题着:“屈原投江”。我未发作,左瞅右瞅,连自己都觉得颇有大夫风骨。后来想通了,赵传虽丑,能成为歌星;潘长江虽矮,当上了小品演员。对比之下,我区区一颗缺牙算得了啥?“牙有参差不齐,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只要不丢本色,不失本心就好了。

照片至今仍夹在我书桌上,不时勾起我对学生时代的美好回忆。

可惜好景不长,伴随我高考的失利,我只得怀揣着录取根通知书去一间的无名无色的大学继续学习生涯。

第六章、一次不爽的旅行

有一天,我诚心诚意向中学死党问求我的缺点,哪知道他居然毫不讳言,“一针见血”地指出:“为了不昧良心,只有说实话,你啥都好!就是人幼稚了点。”我顿时勃然大怒,作为一个男孩,不,男人,你可以骂我,打我,甚至可以踢我几脚!但是,士可杀,不可辱,我绝不能容忍人家说我幼稚!

缅怀过去,唉,被人说幼稚已经是家常便饭了,这个烦恼一直伴随着我,屡屡践踏我脆弱的心灵。我问老爸为什么人家老说我幼稚,老爸答曰:“小孩子哪有不幼稚的!”我堵气在胸,郁闷不解,老爸竟然认为我还是小孩子!我不禁纳闷,那大伙为何不说我的死党幼稚,却偏偏针对我呢?照照镜子,我看见了死党所谓的那张初生婴儿那样去壳鸡蛋那般剥皮荔枝那状的白痴面孔,唔,我恍然知觉,原来我的幼稚是因为长相。要是我是童话故事里遇到神灯的阿拉丁就好了,我一定会祈祷:神灯啊神灯,我就一个愿望,让我长得像李逵吧!

遗憾的是神灯是在阿拉伯的,没听说咱国家进口过,难不成我的愿望就成了水月镜花啦?外出逛街买衣服,老板娘招呼我:“后生仔,这件学生装你穿忒合适,挺清纯的。”“就是,去公园只收半票。”死党不失时机地鼓噪,这个混蛋,他的鬼话真的罄竹难书!这愈发坚定了我变幼稚为成熟的决心。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我牢记毛主席的教导,认清阶级斗争新形势,在大无畏的精神指引下,开展坚苦卓绝的斗争。首先我努力长高,姚明不幼稚吧,2.26米怎么看上去都只有用成熟稳重来形容才贴切!我翻遍了报刊杂志,阅光了电线杆子上的小广告,面色凝重地向老妈提出要买增高药。老妈一拍桌子,声颜俱厉:“什么?好小子,你想把咱家门框撑破吗?”

大片《特洛伊》上映,女同胞们都被布拉德皮特迷住了,说他是真正的男子汉,够爷们儿!比较一下,我就比他少几撇胡子!俨然三藏取得真经一般,我赶忙回家对镜仔细研究在哪里留胡子好看,蓦然发现一个致命问题:我的下巴和嘴唇数来数去就两三根胡须,确切地说是绒毛。适逢电视上播出马克思的头像,我的心彻底拨凉了——我得怎么努力才能把自己整成原始森林哪?这时候,我又找到了另一个人——阿诺德.施瓦辛格,这家伙简直就是成熟男人的典范,而最重要的是,他没有胡子!看来,不幼稚的关键在于他那一身隆起的肌肉,我可算有盼头了,胡子没那么容易长,肌肉我总可以弄出来吧。于是,我买了两个哑铃,不但天天练习,就连如厕也提着进去,艰苦训练卓有成效了,我得意地卷起袖子向死党卖弄,不料他哑然失笑,嘴巴比吴宗宪的还毒辣:“你这是干吗呢?为了练肌肉拿着两个儿童用的哑铃,你幼稚不幼稚?”我抓起一个靠垫就扔了过去。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偷偷在他卧室的墙上写下“你才幼稚”四个大字泄愤。

平静下来后,我知道靠改变形象是没什么指望了,不久《蜘蛛侠》热播,托贝• 马奎尔大受女士欢迎,我茫然问何故?人家说他临危不惧,侠肝义胆,我大受启发,对了,竭力做出点英雄事迹来,邱少云不幼稚吧?黄继光不幼稚吧?他们都没有大胡子和肌肉!可是,可是……你让我去哪里找碉堡和落水儿童去?甭说这些了,就军训站一小时军姿我都受不了。我才亏了,我忽地发现我的幼稚不是长相,而是性格和思想。书中对幼稚的定义很简单,说幼稚主要体现在为人处事上,如冲动、缺乏思考等。成熟是经历过后的沉淀,不是想有就会有的,而长得幼稚并不代表不成熟。最重要的是内在的一些东西,譬如学识和涵养。其实没什么,举手投足间,浑然一体,自显老练才算是真正的成熟。认识到这些,我轻松多了。几周后朋友聚会,我旁征博引,意气风发,大有“小山侃倒大山侃平”的气势,我偶然听见几位好友低头窃语:“咿,这傻乎乎的小子变了样,与前天判若两人了啊!”乐得我手舞足蹈,但马上镇定自若起来,心里告诫自己:“别妄自得意,戒骄戒躁,切记要成熟,要成熟!……”

哪知突发的一件事,让我再次见到了自己幼稚的一面。20岁那年的春天,考完高考,我去深圳娜姨那里度假。

初次到深圳,站在街头,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绿草如茵、流光焕彩。看着现代化都市四通八达的交通编织着的美丽的梦,没过出远门的我满怀好奇。那气派十足的火车站;那凝聚华夏文化精粹的民俗村;那一派异域风情的世界之窗,;那犹如巨大感叹号高挂晴空的国贸大厦……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翘企的目光。那天中午,在琳琅满目、豪华舒适的购物中心徘徊了许久,感到劳累得实在走不动后,我决定到旁边一家汉堡西餐厅吃饭,其实到那里的重要目的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为了品尝一下平时从未吃过的西餐。在跨过马路,走上由细碎的华丽瓷砖铺成的小道时,我遇到个乞丐,他散发披肩、一脸皱纹、满嘴黑牙地笑着,伸手向我要钱。我想,在深圳这样繁华的地方竟然也有与其文明格格不入的景调——乞丐出现,实在是不雅。于是我掏出钱包,抽出两块钱给他,那乞丐转身就走。我正要迈步走入餐厅,没想到他突然回头把我撞了个趔跌!然后连连道歉着走开了。

进入餐厅,看了菜单,原来也没什么好吃的。我就随便点了几样:热狗、炸鸡、麦当劳汉堡……那端盘子的侍应生看上去十分斯文礼貌,就这服务态度倒蛮好,令人满意。匆匆地吃完后,要付帐了,我把手伸入裤袋,啊!我突然发现我的钱包不见了!,翻了几遍其他兜子也没找着。我顿时感到一阵晕眩,后背惊出了一身冷汗!那里头可有三百多元钱啊!回想起刚才那乞丐撞我的时候,我的大腿似乎给什么东西碰了一下, 当时没在意,现在再一想,没错,一定是那乞丐,他是个窃贼!看见我没有钱付帐,原来挺斯文的侍应生变色龙般马上换脸成恶煞,他用白话吼道:“没钱?没钱就不要来吃东西,想做白食仔啊……?”我自知有理莫辩,不是说不出因由,而是我知道我的理由在他看来纯粹是瞎扯,这我的所有委屈只能埋葬于心厎。正在此时,邻桌一位衣着光鲜,头发光亮,看上去像位职业白领的年轻男士拍了拍那侍应生的肩膀,小声而又和气地对他说;“朋友,不就是几十元么?我替这位小弟买单了。”我赶忙用感激的眼神望着那位先生,对他说:“先生,我真的是很谢谢您啊!”他用慈善目光看着我,笑着露出一口白亮亮的牙齿,操着半粤半普的话说:“你也一定是有原因的啦,是出门的时候没带到钱吧?”

后来我找到我的娜姨,把钱还给了那位好心人。看来,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只是我有点闹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那个侍应生的变化快过三月天晌午的太阳?就算我当时没有一点钱,可他那样子只能让我想起暴躁的非洲狮。

第七章、父母送我上大学

我的中学同学阿德平时吊儿郎当,上课睡觉、玩手机,高考竟然“爆冷门”考上了中山大学;而隔班的“绝对高手”何美女,永远的年级第三名,却让人大跌眼镜地只得了562分,以一分之差没读上重点。命运真会捉弄人。

2001年8月,我接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离开家去读大学是我第一次出门求学,父母执意要送我——他们不放心我自己一个人去报到。一个多时辰的车程中,我不愿意和陌生人挨着坐,每隔几分钟就要转头跟父母攀谈。

老妈会晕车,车刚开出县城不久,她就吐了,吐了一大堆的东西。附近的乘客虽然没说什么,但都明显露出不满的神情,老爸就赶紧拿卫生纸给她擦嘴。我看着她费力的样子,心里很不好受,我想,要是她不来送我就好了,她可是闻到汽油味就反胃的人啊。车开得很慢,可没想到这辆我们搭乘的公车在半路上还出了毛病,使我们很晚才到校,将我们和一大堆行李扔在了校门口。下车后,我怪老妈实在是不应该来送我的,她没吭声,将我提都提不动的装满寒、暑衣裳的大皮箱往肩上一扛,手里还拎上了一个包。我心里疼着老妈,口里却一直怪着,直到见到系里派来接我们的师兄师姐,我们才得以休息一会。

来到校区,一看这差强人意的“袖珍式”的校园,我心里怀的美好希望一下子一落千丈,我的脸一直阴着。父母在我身边陪着小心,忍受着我的小脾气。帮我打理好入校的一切手续,他们还带着我到校园后头的超市逛了了一大圈,买回了不少牙膏、面巾、水桶等各类生活必需品。回到宿舍,平时粗手粗脚的老爸竟然动手帮我把蚊帐挂好,将被单叠得整整齐齐。

下午,老爸和老妈不得不要回家了。老妈跟老爸说:“咱们就住一晚上吧!”可是这附近哪有什么旅社啊?不得已,他们叫上了一辆三轮车,望着车上即将远去的父母,我忍不住泪珠在眼眶里打着转,老妈也转过头去了。

夜幕降临,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感,周围的刚报到不久的同学们三三两两围着互相交谈,而我没有一位熟悉的朋友在场,那感觉实在是郁闷和寂寞。小时候,在家里我总是不怎么听父母的话,那时总想着要是有一天能离开家里到外头生活多好,就听不到父母的唠叨了。可现在,我最想看到的是父母慈祥的面容,最想听到是他们慈爱的声音。正在此时,我的手机响了,是老妈的!我赶忙接听,手机里传来了老妈熟悉的声音。她跟我说她和老爸并没有离开学校,在还未搬进新生的11幢的宿舍里找了房间住下了。一听到这消息,我立马蹦了起来。我只跟同舍的同学招呼了一声,即穿着睡衣,匆忙奔向11幢。见了父母,我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我看见昏黄的灯光下,父母俩捂着被蚊子叮得又红又肿的双腿,蜷缩在一张小小的没挂蚊帐的学生床上,而他们看见我来了,仍禁不住大声地呼唤我的名字!

第八章、象牙塔里的生活

离开父母后独自生活的我并没有父母想象的那么无助失落,相反我象幼鸡出笼般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终于可以很潇洒地以高考过来人的身份看着高三的学弟学妹们准备陷入泥潭,深表同情的同时还带着那么点儿幸灾乐祸,回想几年前自己紧张地注视着学长们参加模拟考,填志愿,最后赶赴高考考场,真有种“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之感。光荣地成为了“天之骄子”,开初还真有点不适应。没有了纷纭复杂的习题测练,没有了小考大试前的紧绷脑弦,一时间的轻松让我们头脑空白一片,有好几个星期才恢复过来。

刚到大学,我们喜欢称老生为师兄师姐,老生则更习惯“同学”———这个带有书卷气息的名词称呼我们。我们觉得老生待人很热情,能一口气告诉你学校有几个食堂,几个厕所,哪里的饭菜好吃分量足,哪家餐馆的老板用水兑酱油。一开始我们吃不惯食堂里的青菜豆腐汤,甚至在说梦话时也会大叫:“我吃不惯这里的饭,我要回家!”刚开学一周寝室便挂出“回家倒记时牌”;渐渐地习惯后,慢慢地能把方便面泡成了N种花样新吃法,用最少的生活费打理“高质量的生活”了。“好青年志在四方”,当然,也有思乡病发作时,我们会往家里挂个电话,叫年迈的父母天凉了注意多添衣服,叫家里小弟用功念书。我们热衷于找联谊寝室,打“骚扰”电话,在阳台上开演唱会,悠悠地唱:“我的花儿已经散落在天涯。” 不过,虽然如此,还是少不了看到清晨小道上的朗朗书声,傍晚教室内的勤奋身影:阳光下的我们,始终相信自己是最富有的人。

第九章、外籍老师汤姆印象

我们学校的外籍教师很多。老外在我们这里司空见惯,就像和白开水一般平常。在我们学校,千万不要以为老外都听不懂中文。那次我和阿木在校道上看到一胖黑人从对面走来,阿木随口来了句“真黑啊!也不知道吃什么能吃得这么胖。”那个黑人马上走到我们面前说了句:“就你白。吃饭啊!”缓过神来,我们大吃一惊!

后来知道了这位有西瓜太郎一样的头发,牙齿白得可以上电视卖“黑人牙膏”的洋老师就是我们的新英文外教汤姆。

本来以为老外都是中文盲,连“已、己、巳”三个字都分不清楚,只会讲“你们好”,可是汤姆的出现彻底地改变了我们的看法。第二次遇见汤姆是在楼梯里,风很大,我见汤姆站在那儿,就溜到他身后,让他挡风。刚站定就听他说“挺聪明的嘛!”我傻笑地看到他的衬衫上两粒扣子没系好,便说:“汤姆老师,你的胸毛很有型。”汤姆哈哈地笑了,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立刻回以中文:“谢谢。”

汤姆的教学有自己的特色,课内他是好老师,课外他是大朋友。他会和我们一起三步跨篮,一起大力劲射,一起游玩吟唱,一起蹦跳欢歌。到他的房间喝茶座谈的大有人在,他老是谈笑风生,应对自如。汤姆爱说爱笑,他倡导娱乐教学。在讲解之余,他常常放歌曲来调节气氛。讲台上,黑板与讲台之间那小小的空间有时容不下他的体积,他转身板书时,一屁股差点把讲台掀翻了,引得同学们拼命忍笑。汤姆是一位充满自信、开朗豁达、言谈举止皆魅力十足的人,他总爱结合时事进行评论,发表自己的看法:美国抓了萨达姆,惊恐的眼神像流行感冒一样在伊拉克迅速传播。汤姆耸耸肩说:“我们的国家的这种行为是很不友好的,是一种粗暴侵略行径 !”中国反对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汤姆举双手双脚赞成,他用中指和食指比出胜利姿势:“‘盟军’永远支持正义!”

汤姆是个中国通,他对中国文化有深刻的研究,本来在美国像他这样的人才工薪是很高的,但他和中国有难舍的情结,来到中国后对中国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所以干脆就不走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中国的风景实在是太美了!”汤姆记忆力好,知识渊博,常引经据典,无论是“红楼十二钗”,还是水浒一百零八好汉,他都能一五一十地讲个明白;他也很幽默,总插入许多的幽默故事让我们开心一番,有时就念上个“老外,老外,你真是个意外”的顺口溜来调侃。一次到外面去就餐,他如数家珍般一口气念了一遍满汉全席的菜谱,唬得旁边的中文系的学生目瞪口呆。还有一回,我们去参观中山纪念堂,汤姆了如指掌地将孙中山的事迹娓娓道来,导游小姐禁不住惊呼:“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对中山先生如此了解的外国人。”汤姆整天教导三岁半的孩子菲克学习中国的琴棋书画、诗文歌舞,我们问他,你不担心菲克成为地道的中国男孩么?汤姆开玩笑说:“要是那样就好啊,菲克在中国长大,成为中国孩子是最好的啦。”然后用他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回答:“噢,你们看,我是多么地热爱中国!”

汤姆多才多艺,他热爱运动,尤其喜好打篮球,不过碍于身材的横断面太过于宽阔,他只能将就于充当掩护前锋突破的利盾。校际篮球循环赛开锣了,我们系在“坦克”汤姆的火力支援下,力克群雄,勇夺“学院联盟杯”。“耶……”欢呼声响彻球场,此役汤姆劳苦功高,脚脖子都扭歪了,可是他却漫不经心地轻描淡写:“你知道我那个远投的角度多么刁吗?我可尽力啦。”

在毕业晚会上,我们还是第一次领略到英文外教的“高深莫测”,汤姆穿唐服盛装出场,先是模仿包公维妙维肖地唱了一曲《锄美案》;然后又耍了美国黑人常跳的hip--hop ;最后他怀抱吉他,深情演唱了一曲《country road》,他那富有磁性的欧美乡村抒情声调引得满座掌声,经久不绝。可是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是,像他这么高大的男子汉,在临别时,为短暂的师生情谊,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

第十章、大学老舍七“星”

说起大学不禁思念起了老舍友。其实这是老话题,之所以旧话重提,是因为306舍的八位舍友实在是太过可爱了。因为是老舍友,又个个身怀“绝技”,有明星风度,所以美其名曰:老舍七“星”。

寝室一号铺是劲舞王“葛优”,“葛优”原名叫祥然,因为额头上没有头发,仅有的几缕也脱掉了,长相酷似该明星而得名,每当看到电视上卖首乌广告,他都气愤地嚷嚷着要调台——因为从没有一样浓发液曾挽回过他失去的信心。因为相貌成熟,他新当选为团委书记。不过大家多把他当作“书记”而把“团委”抛开,因此宿舍里但凡要动笔的事务一律由“葛优”解决。“葛优”果然不负众望,甚至连弟兄们的情书也一概代劳,且写得极为渲染,只是在最后306舍全体公民表决时被否决,才不得不放弃。“葛优”喜好跳霹雳舞,在班上有“劲舞王”美称,每当看见其戴上一顶遮羞帽,半遮秀眼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今晚必有好戏上演。

“葛优”的下铺是二号明豪,对,就是那位中学时代的同学明豪,很幸运地我们考取了同一间学校。明豪他超炫F4,挺搞笑,象极言承旭,但是身材瘦高,绝非“肌肉男”。明豪尤其擅长街舞,空翻、转体、旋头样样不赖,我们一致认为他将在迎接新生的PARTY上一炮打响,极力纵恿他参加汇演。明豪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表演前一天更是“杀气腾腾”,大叫:“挡我者殒!遇我者毙!”未料及至上台前夕,颇受看好的他却莫名其妙地因临时感冒无缘大赛。兄弟见其很是无精打采,只好以“得重感不死实乃不幸中的万幸,日后您老必定洪福无边、万寿无疆!”之类的话来慰籍他。由于他的豪气,我们私下底给他取了个绰号:“豪干云”,即豪气干云之意。

本人三号阿有,人称“柳宗元”,是本班宣委,相貌与柳大师的画像甚似,亦写得一手让班里女生倾倒的漂亮字,只是吾毛笔狂草大家一无所知,所以往往在自己写完陶醉时,众人才刮目相看、眼羡不已。

我下铺的四号军湖,搞笑好比周星星。典型的“广州普通话”代表,新学期开班典礼,军湖上台一翻“开场白”进行自我介绍,“语惊四座”,顿时台下晕倒大片:“偶脚(我叫)郑军湖(真鳏夫),系(是)佛山人……”;秋高气爽,大家秋游,军湖又道:“天气那么(辣末)好,上(丧)山看风(抗洪)景也不费力耶!”大多数时候,我们跟他谈话只有点头的份——我们实在无法明白他说了些什么。倒是他一口流利的白话让我们听后新鲜舒畅。于是虚心向他讨教,热心的军湖知无不说,言无不尽,就连粗口也一一传授毕至,我们细细体味,佩服得五体投地。

五号床的宋发,是(2)班的兄弟,颇似周润发,所以我们唤他“影帝”,我们决定倾己全力,让其“弃暗投明”,投奔本班,但是此人“冥顽不化”,看来不易感化,必要时只有武力相逼。嘿嘿嘿……

六号的“篮球狂人”萨力,简直的“樱木花道”的翻版,是位狂热的篮球迷,终日随身带球,运球旷野之中,出神入化,并信仰日光浴能使牙齿更洁白,属本班的大中锋。此君热心肠,胆大心细。第一天到校便从保卫室拣了把钳子,深夜难眠,帮一位女生修理桌椅,而扳钳被盗保卫竟一无所知。此后宿舍一切外购、维修事项均由萨力负责,无其摆不平的事儿,让他充分发挥勤恳乐助、吃苦耐劳的性格优势。

萨力的睦邻七号良德亦是本级“高佬”,他一副眼镜,斯文如唱《单身情歌》的林志弦。良德虽高但不好运动,其睇书速度惊人之奇快,一本一千多页十几万字的《哈里•波特与凤凰社》只需三天搞定,且只用有限的空余时间,我们只能自叹弗如,空留吃惊满腹。

这就是我们班“美名昭著、佚事多多”的老舍七“星”。兄弟七“星”合力,其利断金。我们始终坚信我们会做得更好,因为——We are ones are wholes(我们是一个整体)。譬如:一旦有人发现学生处的老师向宿舍靠近,就大喊:“鬼子进村了。”于是大家扫地的扫地,倒垃圾的倒垃圾,藏臭袜子的藏臭袜子……

当然,班上除了我宿舍的几位“活宝”外,还有两位值得浓墨重彩渲染的重量级人物。一位是“悭吝鬼”大伟,一位是“赤脚大侠”豪干云。大伟是我们班里有名的吝啬鬼,他的悭吝媲及莎士比亚笔下的夏洛克、莫里哀笔下的阿巴贡、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我们班那是上至正派老班长、下至调皮捣蛋鬼,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且每每为同学们在茶余饭后所津津乐道。

大伟一向穿得寒酸样,从来脚上穿的都是那双破旧的老波鞋,一天却穿上了新皮鞋。大家问他:“你怎么舍得买皮鞋呢?”他回答道: “怎么舍不得?我买了都三年啦!”哇,原来这鞋子他一直舍得没拿出来穿哪。

有段日子我们看见大伟天天在学盲文。朋友不解地问他:“你眼睛好好的,干吗要学盲文呢?” 你估大伟他怎么回答,他慢条斯理地说:“我不过是想晚上看书时能节省点儿电而已。” 听罢我们都晕死在场。

大伟在街上被狗咬了,同学们忙叫来校医给他包扎,然后注射狂犬病疫苗。他看着鲜血从纱布里面渐渐渗出来,开心地大笑了。医生挺纳闷,问他为什么笑?哪里知道他回答道:“幸亏我没穿袜子,否则不就被狗咬坏了?这就等于我新买了一双袜子!”

大伟上厕所消耗的手纸,比一般人少得多,因为他坚持用单层的,而且通常他还把草纸折叠成几半使用。大伟各科的作业本都是写满了两面的,字影重叠朦胧,乍一看还以为是模糊的草稿本;学校号召同学们捐物给希望学校, 人家都捐献防寒冬衣、棉被、文具等等,大伟就把他的那些潦乱的草稿本捧了出来,说:“我的演算过程全在里面,说不定能给他们一点点启发呢!”有回大伟骑自行车来学校上课,半路车子碰钉子漏气了,你猜那家伙他怎么着?他硬是花了半个钟头把车子推到学校的义务修车站维修,结果因此而迟到了十五分钟。大伟同我们这些朋友在一起外出吃东西,一般都是人家买饮料给他喝,他自己从来只是在提包袋里装了瓶矿泉水,当然里面也只是他自己灌进去的装满了白开水。大伟也知道自己过度吝啬的习性不好,信誓旦旦地下定决心要改变这个状况,写了自他识字以来最为深刻的检讨,还发了“金盆洗手,改邪归正,从此杜绝再犯此类低级错误”的毒誓,但是之后没三天,他又故态复萌了。

上周大伙去西湖公园旅游,到景点时大家都买票入公园了,可一回头我们发现大伟还在外头游荡,以至被看门的老大爷误认为他想爬墙,差点就被练武出身的老革命给“缉拿归案”喽,这时大伟才掏钱买票。晚上我们一起入迷地看妖娆璀璨的夜景,只听见大伟在那里数数:“一、二、三、四……”呵呵,别以为他在数星星,他在数上午交了公园门票后自己剩下的硬币!大伟的吝啬天日可鉴啊,只是于我而言,虽然表面显得不屑一顾甚至鄙夷,内心却是习以为常的啦——估计多半是因为我也被他近墨者黑地同化了吧。

那天宿舍里的一群朋友为了点鸡毛蒜皮的事情互不相让地吵起架来,愈吵愈凶,唯有大伟默不作声。豪干云问他:“你怎么不反驳他们?”他仿佛没有听见。豪干云连问几声,他才生气地小声说:“我自己的声音,为什么要让你们听见?别人要跟我吵架,唾沫到处飞,我可舍不得动嘴,只对着他回了两个屁。豪干云嘿嘿地笑着对他说:“唔,我觉得不应该对他们放屁,若是把屁放到洗脚盆的水里,作为浇花的肥料该有多好!” 大伟眉头一绽,一拍大腿,说:“是呀是呀,孺子可教也!” 豪干云说:“大伟师傅,和你比来我就差远了,你才是大巫,我只是菜鸟一级啊!自你扬名后,我想克隆你的绝招,但是因为自身条件实在有限,只好望洋兴叹。”大伟一咧嘴,颇“引以为荣”地说:“过奖,过奖!” 豪干云只得自叹弗如,豪干云常说自己除了吝啬难比大伟外,其余的都比他强多了。

豪干云原来是我宿舍的,只是由于他总爱睡前扰民而被我们一致驱逐出舍。每天临睡前,豪干云赤脚会站在我面前说:“几十年前,赤脚大侠凭着他博大精深的武功造诣,扶危济困,行侠天下,因此赤脚门派盛于一时。但因为大侠生前收徒甚广..….”未待他说完,我一个臭脚丫子蹬过去,“你有完没完?扰乱社会治安啊你!” 豪干云就是这样,有时夜半三四点起来粗暴地摇醒上铺的我,尽讲些希奇古怪的东西。有时候我们晚上一觉醒来,会看见豪干云独自站在W.C(厕所)旁边吟咏:“为天地立心,为百姓请命,假使当年身不死,一生真伪有谁知?” 靠,我们真服了他的铁骨天心、剑肝侠胆和忧国忧民精神以及伟人气质。如果说扰人清梦是他怪癖之一,那么我告诉你这还是小巫,听我说说他的厉害本领吧。

豪干云的原名不是叫做豪干云,而是王杰,各位别误解,也不是那个歌星王杰。豪干云长得鹰鼻锐眼,颇似刘德华。只因为看李连杰的武侠片看得血脉扩张,手无缚鸡之力也豪气干云而得名。豪干云有两大特点;一是喜欢打赤脚;二是喜欢自居为大侠。豪干云自幼迷恋武侠,他的家里尽挂些“以气御剑”“无招胜有招”的字帖,俨然他就是一代豪杰。豪干云称教室为“武坛”;称全年级为“本帮”;称学校“江湖”;称这种解题方法为“刀横三尺雪”,那种解题方法为“旋风百影炎”......等云云。豪干云智商很好,考试常常得高分,每每此时,他就狂吹:“本大侠其实只用了三成功力,要是用上五成,恐怕全‘江湖’第一把交椅是稳坐了......"然后模仿电视上的周星星笑傲江湖时的笑声,直到班主任听见后罚他到教室门口挡风。但是我很奇怪,他每次考试前一天晚上,通常大玩游戏;或者在每次考试前一天下午,狂踢足球,这或许只有用他的话语才解释得过去:“大考大玩,小考小玩,不考不玩。聪明的孩子是应该每天吊儿郎当,但学习却名列前茅的。”学校举行竞走比赛,豪干云立马成为我们班上的首推人选:我们班上的人谁都知道,这赤脚功乃是赤脚大侠的看家功法。当年他在院中堆满了练功石。大侠在石上慢慢地转着圈儿走动,一步一个脚窝,苦练了一年多才获得“赤脚大侠”的美名。所以这竞走比赛对他来言仅仅是小菜一碟罢了。果然,正式比赛时,那些高手都被他的“神功”玩到残,纵有过人本领但在豪干云面前还是伏首称臣。而后豪干云就把自己的“秀发”捋低遮掩住左目,表情冷峻,目光带着三分忧郁地接受校长亲发的奖牌和MM们惊羡的眼光。我的数学学不好,几次都考砸了,排了尾数。豪干云笑着,摆着一副师傅的样子对我说:“数学,不是这样学嘀!”我忙道:" 小子愚钝,愿聆听云大侠指教。" 只听豪干云缓缓道:" 你本天生书种,以书为媒,窥破那数学难题并非难事!"然后又大谈他是如何修炼数学理论,以至现在考得第一名的。听得我晕头转向,一头雾水。

如果我们一直认为豪干云的行为其实都微不足道,甚至有些哗众取宠,那么那次发生的事情就让我们确实对他刮目相看:放学了,班花素洁正在马路边慢步走着,突然,一辆大卡车急刹不住,直奔而来。素洁瑗惊慌失措,一时间慌得呆立不动。眼看灾祸即将发生,此时,在一旁路过的豪干云象箭一样冲上铁路,抓住素洁瑗的手把她甩到路旁,从而避免了一场悲剧。云大侠勇救美女的事迹很快传遍全校,我们每回和他碰面时都有意说起这事,没想到向来大言不惭的云大侠这回却羞赧得两颊通红。后来素洁和豪干云竟然由此缘分而拍拖上了。

第十一章、感谢我的前桌

大学是情窦初开的地方,到处是一对对的携手情侣,也难怪豪干云会把持不住。连我这样的“木呆瓜”,也想入非非的时候。

一次在学校食堂,我也邂逅了一位公主般的女孩子。

要我怎样形容她的美才能恰如其分:我承认我无法表达,但是这种美丽却久久在我心头萦绕,让我不能释怀:瀑布般的秀发倾洒而下,一张带有迷人微笑的脸上一双明眸紧紧吸引住了来自四方的目光,一袭白色连衣裙裹着鲜荔枝肉般娇艳肌肤,水汪汪的大眼睛像清泉里的黑宝石,雪白的面容粉团般细嫩,鲜红嘴唇海棠般艳丽,像一朵盛开的仙界百合,有似一位下凡的天使。

我当场看得目瞪口呆。

那位女孩可能发觉有人在看她,白玉般的脸颊飞起了两朵红云,欲发显得可爱。食堂排队打饭等了很久,我也就看了她很久,打完饭她还在那等着,我也又在旁边“等着”看了她很久。

回到宿舍吃饭时,我还心不在焉,睡午觉时仍思考着那位女孩是在哪个班的,姓甚名谁。

下午上第一节课,我又一次目瞪口呆。因为,那位美如天仙的女孩,正背着一只黄色挎包,坐在了我的前桌,我心中掀起一阵波澜。

起初的两三天,由于彼此初相识,没说上几句话,我知道了她叫佳。不过我发现我的同桌:一位流里流气的滑头却整天和她打得火热,大献殷勤,让我在一旁干瞪眼。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很快开学至今就已一周有余了。

在班里,我努力表现自己:竞选班干我积极踊跃,课堂学习我畅所欲言,课外活动我全力参与,各类竞赛我获奖屡屡。为的就是班中红颜那在意的一瞥和开心的笑颜。

为了多与佳接触,我摸清楚了她一天活动的时间:什么时候在宿舍呆着,什么时候在班上看书,写字。而她在班里的所以时间里,几乎都有一个身影在她旁边,那就是我,我都快成她的跟屁虫了。

班里举行了一次溜冰活动,我会溜冰,而佳不会。正想借此机会大显身手,不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健。健长得英俊潇洒,高大出群,又口才极好,善于交际,往往一言两语逗得人捧腹大笑。三七分的波浪型头发下一张轮廓分明的脸,两道剑眉不怒自威。健名副其实的“健”。球场是他的霸场,一个三步跨篮让樱木汗颜,一个倒挂使欧文也迷恋,所以深受女生的欢迎。初入溜冰场,但见溜冰好手们早已着靴入池,大展英姿。不时引发后至美眉的大声惊叫。健是运动健将,溜冰对他来说是小儿科。于是女生的目光聚集在他一人身上,只见他一身黑衣劲装,比平时更添了一份朗朗锐气。

佳在健溜得最起劲的时候来了,我暗忖不好,顾不得那么多了,我赶紧换靴下池,乍一想佳不会溜冰,于是我也佯装不会,望能接近她。

“嘿,佳,怎么样?一起学学?”我向她打招呼。

“恩,好的。”难得腼碘女生如此爽快,我的心甜如灌蜜。我们都小心翼翼扶着护栏向前挪动着步子,身旁是一只只飞翔而过的“鸟影”,我乘机与佳搭话。此时,“程咬金”来了,健潇洒地兜了一圈后“刹”地一声在我们面前驻足,捋一下头发向佳发出邀请:“佳小姐,鄙人诚邀你与我共同溜冰。”

“噗哧”一声,佳忍俊不禁笑了一下,于是健牵着佳的手溜动了……事后,我把健臭骂一顿。分座位了,老天照应, 我竟然和佳分在一起坐,那段日子过得最惬意了,我觉得自己很幸福,白天,我让佳辅导我功课,晚上自习后,我们又一起谈天说地.那时正值F4流行的季节,于是每晚《流星花园》成为我们共同的话题,当然还包括流川枫、女生的零食、学英语窍门、学业的努力方向和课外活动等等。

一天晚修,四周的同学都走得很空了,我在兴高采烈地说话时一不小心碰了佳的手,顿时两张脸都红得似苹果,我真后悔太手舞足蹈了,不过心里却甜滋滋的。看着佳红得愈发好看的小脸蛋,我试探转换话题:“佳,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呢?”

当时F 4泛滥成灾,而佳也没脱离这个怪圈,她开玩笑说她喜欢寺那种高大威猛的肌肉男。

坏了,我暗暗叫糟。因为如果说身材高大健壮才行的话,我是不合格的,而健,班上众星捧月的对象,却正好符合。于是我想到了要锻炼自己,一场残酷的运动开始了。

操场成了我的战场,我勇猛无比的与1.80的高大的健争夺篮板,而后又与健硕的对方前锋舍命拼抢,晚上,不遗余力的我能在双杠上呆整整半个钟头,做上几十个俯卧撑,睡觉前的“边角料”我也用上了,每晚推举哑铃几百下我想在班上已无人破我的记录。期末体育考试我全部阿有,拿了个鲜红的“优”。

两个月后,我的肌肉出来了,我已不怕在炎炎夏日考验人们美妙身材的时候的到来。

班际篮球循环赛开锣了,我是替补在场,健是主力,健的篮球打得好,是校队的主力,本来应该叱咤球场没问题的,可是当我们与体育班的交上手时就显出了实力的明显不济。在三个大块头的夹攻下,健显得力不从心,后来被对方的中锋犯规绊倒,脚跟扭伤。这时比赛时间已剩下两分钟,我方领先一分,一分的微弱优势很难保持,要讲究战术了,我班教练让我上场,目的只有一个,缠住对方的主要得分手-----18号,尽量不使其得分,我上场了。

我看清楚佳就在场下,和一群女生围着健“嘘寒问暖”,我真想那个受伤的就是我来多好,但我却要替代这个家伙卖力。

两个多钟头的训练没有白费,我的截球能力有了很大的突破,18号基本上无法控球前行。当然,我也付出了很大代价,上场一分多钟就犯规三次。最后十几秒内,我方得球,我打控球后卫的位置,我迅速将球传给了前锋,前锋在拖延时间,在最后几秒时投篮:比分锁定在87:84,我方赢了。

“耶……”欢呼声响彻球场,在我回头的一瞬间,我望见佳也高兴地拍手蹦跳。

要升大三了,由于佳的鼓励和帮助,我的成绩坐飞机直升,我的名字快追上排名第五的佳了,班主任夸我是一匹黑马:成绩像我打的篮球一样越来越好,只有我自己一人知道其中的真正原因。

第十二章、出门不慎遇窃贼

03年夏,我还只是个大二学生,放暑假了,离开了学校和佳,痴迷文学的我应邀参加某杂志社在深圳举办的的文学培训班,因为娜姨在那里,搞好吃住自己不花钱,好不容易等个大好机会,接到这一消息,我真是欣喜若狂。

下了火车,出了站口,我很快找到了前来接客的车。在宾馆报了到,交了伙食费、住宿费和回程火车票款,衣袋里还有200元钱。离开会活动的时间还差一天,我就一个人坐车来到了市区的繁华路段,漫无目的地逛起了街。我提着个黄色大包,特别引人注目,但是那里面是没有钱的。我手里捏着的一个小尼仑布手提包才是放钱的地方,感谢《孙子兵法》教会我声东击西,谨以此文向已故的孙膑先生致敬。我一路不时东张西望参观街景,商店里商品琳琅满目,不过就是没几样我买得起。返回宾馆时我打的用的是捏在手里的50元零钱。

我还陶醉在深圳美景之中,回到宾馆打开手提包一看,糟糕!放在小布包中的200元钱不见了!我百思不得其解,好好的一个包,我根本不曾将它打开,钱怎么会莫名其妙地飞走呢?抚摸着空包,反反复复检查,才发现小提包布的底处折绉有一个用火烧过的小洞,而我那可怜的200元钱是被我卷成小筒扔在包里的。天哪,原来是小偷早就盯上我这外地人了,他趁我东张西望没有防备之时,神不知鬼不觉地用打火机在我的尼仑布包上烧了个小洞,轻而易举地从洞里把我那可怜巴巴的钱像捏香烟似的夹走了!我急得眼泪直流,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拿那200元钱买上一件衣服也好,搞得我真象热锅蚂蚁般不知所措。

于是我只能去打零工挣点回家的路费,一介书生,怎能掉下面子去做杂活,“万事开头难”,在五分钟之内完成了心理上的蜕变和挣扎后,我心里的底气就变得和《警察与赞美诗》中的流浪汉一样了。坐等了一个小时,我就自己出门到处转悠,看招工广告,以前听人说过:找工作要去正规的职介所,大专以上去人才市场,大专以下去劳动力市场。而且正规招工的都不收钱,收钱的大多是骗子。但是我看见的广告上说都是要收钱的。

没办法,卖苦力吧,谁叫那时候我只是个中学生呢。我借了一辆破自行车开始做早餐快递员。做这个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在这个城市里到处走走,增长见识的同时锻炼身体。可在我还没有开始扭亏为盈的时候,我未来的同行拿走了我的吃饭家伙。我真不明白,三十块钱也值得下手吗?

此路不通,我就批了几箱水晶梨挑到小区大门口卖。第一天我挣了二十七块钱,随后第二天早上的梨一半卖了出去,一半被车撞翻滚落在马路边。来来往往的汽车和人群把它们变成了“花儿”。不行啊,没赚反亏啦!

没有了钱,我连上厕所都没地方去,只得憋屈着。搞得我走路象卓别林一般滑稽。

又熬过了两天,我不得不请求“火力支援”了,我跟在深圳工作的姨妈联系,她知道我丢了钱,马上掏钱为我解困,让我在几周后回家得以蒙混过关,以后才又偷偷存钱还给姨妈。这是我第二次出深圳遭遇到窘事。

第十三章、“矮哥”叹咏调

放假回家,很久没和堂弟见面了。

堂弟又长高了,比上次见面的时候更高,比他哥哥我高出了得多,我不敢和堂弟一起上街——因为我比他矮,堂弟比我小5岁,却比我高10厘米,“矮哥”快成为我的称呼了。在我以前的印象中,堂弟是蛮乖巧的,乖巧得简直有些木衲,记得有回吃苹果,大伙都你争我抢的,惟独堂弟一人稳稳地坐在角落里,等大家都拿到了苹果,他才楞楞地把那最小的一只拿到嘴边啃了起来。而现在的他变了,眉目之间透出朗朗之气,少了幼稚之色,多了成熟之美。毕竟十九少年时,让我不由想起当初年少时的我。

堂弟今年参加高考,成绩还不错,差点就快上“一本”了,他并不是很高兴,分数线下来后,当他得知自己被农大降分录取时,他顿时一拍大腿,挥拳跃起老高,我知道他前段日子极力掩饰自己的不满和失落,现如今已经一扫而光。我也打心眼里为他欢喜。

堂弟以前从未出过远门,去华农读书对他来说也算是远离家乡,想到自己的儿子就要出门求学,大姑暗自抹了好几次泪,我知道大姑心疼堂弟,但是我更知道堂弟他长大了,远远不是儿时的孩童了。

虽然与堂弟同在埔城生活,但也许因为彼此的学习和工作太忙太累,我和他除逢年过节才有时机聚一聚会,平时实在无暇相见。可这回周末晚上,我和堂弟竟然不约而同地回到了老家。

夜晚月明如镜,凉风微微,我与堂弟漫步在老家后山坡的小路上,彼此更多的是缄默,老屋里头传来我们最爱听的任贤齐的《兄弟》……多少往事又涌上心头:我们一同结伴寒窗学习,一同相约郊外游耍,曾经为了小玩具而打起过架,也曾经为了讨论问题而争得脸红耳赤……我们走了一大段的山路,后来还是堂弟的话打破了沉默:“哥,八月底我就走了,祝你早日找个好嫂子,我也好回来喝你的喜酒!”堂弟俏皮的话却没让我笑得灿烂,我回过头,从未有过的冲动使我和他拥抱在了一起:“我也祝福你学业有成,好运相伴,老弟!”

不仅基因突变的堂弟的身高对我构成威胁,在学校里,我一米六几的身高在当今校园只能被列在矮子的一队中,就因为矮,许多活动望尘莫及了,我会打篮球,可是,一到比赛,双方都不要,嫌我缺少“空中优势”;我爱跳舞,可女伴一看见矮个的我,就退避三舍;就连出门买矿泉水,女孩子都不怎么乐意和我一起去,她们总是用手比比我和她们的脑袋,小嘴轻撇,哼什么我是三等残废,没安全感!因为矮,我不愿跟高个子同学并肩前行,第一次不以为然,第二次视为偶然,第三次就极不自然了,怕承受“鸡立鹤群”的痛苦,因为矮,我不忍听同学谈论身高,怕刺痛“矮人三分”的神经;因为矮,我不想去时装店买裤子,怕裤长腿短买不成遭老板冷言冷语。唉,看来我也要像女同学一样穿高跟鞋才行喽。

正当我无奈沮丧的时候,一位“海拔”1.83米的老同学来学校看我,他见到我就劈头盖脸地说:“真羡慕你,志大才高……”我愕然:“有何值得羡慕,穿鞋也才1.70米?”“瞧我,虽然人高马大,可是啥特长都没有。哪里比得上你,各级荣誉证书都几十本,造物主偏心啊!”我开怀大笑,我是首次听高人“诉苦”,我便向她讲述我的苦恼和竭力增高的“辛酸”经历。他听得捧腹大笑,然后真切地说;“人矮不要紧,一个没有内涵或俗不可耐的人,再高,看上去都是那么浅薄,只配称为傻大个!”

最近看了一本《高攀不上的男人》,讲的是美国未婚男孩——身高两米七五的艾特的故事,他早在十岁左右就超过一米八了,穿的皮鞋,比世界最大的码号还大七尺。艾特的妈妈逢人叹气:“这是世界上花钱最多,开销最大的宝贝儿子了。”因为长得太高,没有一个女孩敢“惹” 艾特,曾有个女孩克服巨大压力接受了艾特的追求,可是最终还是忍受不了人们看怪物般的目光,和他分手了,艾特一辈子的光棍打定了。艾特参加征兵体格检查,报到时风扇绞住了他的头发而引发秩序大乱,只能蹲坐在为他改制的敞篷的汽车上离开了征兵场……真是滑稽至极,我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高人一等也有如此众多烦恼和尴尬啊。

对啊,过了生长发育期,人矮是没办法改变的了。晏子不矮么?可他口才不矮,他是名垂千古的外交家;鲁迅不矮么?可他精神不矮,他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拿破仑不矮么?可他壮志不矮,他是叱咤风云的军事家;邓亚萍不矮么?可她抱负不矮,她是世界乒坛的名将。其实人有高矮胖瘦,正如花有黑白红紫一般司空平凡,而只有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矮子,我们要改变所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想起自己曾经因为个矮而自怨自艾、黯然伤神、苦恼万分,甚至荒诞得要去增高,追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真糊涂啊。想到这里,吟咏起波斯诗人的诗句;“你虽然轻视我的矮小,不要以为牛高马大才是勇士;假如冲锋陷阵的时候到来,瘦马永远比肥牛有价值。”抬起头,昂起胸,我带着堂弟潇洒地走上了街。

第十四章、矮个子的“高人”

毕业的时候新来一个姓高的女语文老师,兼任班主任,她很有气质,挺漂亮的,只可惜太矮了。高老师头一回站到那讲台上时,大家都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她个子特矮,大概是1.40米吧,只比讲台高出个肩膀差不多。漂亮而又矮小的她不禁让人联想到“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结合体”。她身穿绿色的短外罩和红花的裙子,脚着花边的运动鞋,姿势端正,仪态优雅。可就这样的她担任素有“疫区”之称的我班的班主任,能胜任吗?我们不由在心底打上了几个问号。

“老师好!”“嗯。”高老师点点头,三步并作两步走上讲台。她清了清嗓子,开场白热情洋溢:“……同学们,希望我们大家一起努力。我的工作做得怎么样,你们就是一面镜子!”“滑稽鬼”邓帆小声在下面嘀咕:“不错,我们可是哈哈镜哪。”

一段日子的相处,高老师在我们班居然打破了几位前任的记录,留的口碑不错。我们渐渐喜欢上了她的课。高老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文学王国!作文课上,她浓圈密改;阅读课上,她精雕细琢;公开课上,她挥洒自如。记得一次小测验她坐在讲台上指导我们写作文《春天》,我由于没有思路没动笔就趴在桌子上,眼睛直直的看着她老师一会儿。她走过来,看见我的本子上写道:“春天来了,花儿开放……”她说:“作文不是套公式,要写出你眼中的春天。”我的灵感被打通,改为:“梅花落叶熄灭了寒冬,杏树燃烧点亮春天……” 高老师在我的文章后批了一鲜红的“好”字。

有调皮鬼迷上网络而离家出走,是高老师在火车站等了他两宿,硬是把他拽了回来。第二天,高老师双眼深凹,但仍抖擞精神上课。此事博得我们一致认同:“浓缩的,就是精华!”

校运会前夕,长跑出新意,由老师和同学混合计分。从此,学校操场上多了一个个子奇矮,坚持长跑的人,连崴了脚也坚持不懈,她后面的人越跟越多。她就是高老师,由于她的耐力和意志鼓励了我们,我们班大出风头,第一次拿了团体第一。

一年过去了,我们对高老师有了许多新的认识,也从她那里学习了许多东西。我在日记里写道:“在这个世界上,有高个子的矮人,也有矮个子的高人,高老师就是这样一位‘高人’!”

第十五章、又见胖表妹燕子

此次回家不单堂弟给了我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的感觉,就连久未谋面的表妹燕子的变化也让我大吃一惊,当然,是“负”吃惊。

表妹燕子的外观用五个字形容,就是胖!实在是胖!且不说她的其他部分,就那双大腿,在夏天穿短裙的话,势必把周围的男孩唬得口吐白沫,倒地昏迷。燕子那横看颇为壮观的沈殿霞般的身躯,极具唐朝美妃遗风,走起路来金颤玉抖,简直是我们家的活宝。那次燕子沿着街走路。她一边吃冰淇淋一边走着,突然发现自身后紧紧地跟着一个不相识的男孩。“你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 燕子大喜过望回过身来问那位男孩,不料他表情窘迫了好一会儿,很有礼貌地说:“不,谢谢。我只是喜欢在太阳照不到的阴影下走路。”

我不知道燕子是怎么修炼到如此境地的。但是该死的是她不仅胖,可她却偏偏懒于运动,每次出门都搭公交车。有一回,公交车上人满为患,售票员向正准备上车的嚷道:“不要再上了,已经没有位子了!” 燕子忽然要在这里下车,她刚迈下车门,只听售票员大声喊道:“快,快点!还可以上3位。” 燕子听了,憋气了三天。“我真的这么胖吗?” 燕子用怀疑的眼光怔视着我,我挠了挠头,说:“呃,如果在哈哈镜面前就不是的,嘻……”结果我被她的枕头狂扁,让我在白天看到了闪烁的星星。为证实自己的体重,燕子决定去称量一下,一天燕子在街上散步,见街上有个称体重的投币式语音电子秤,便投了币站上去想秤一下自己的体重,谁知电子秤沉默了约5分钟,似乎是在思索。最后它严肃地回答:“请不要秤上站两个成年人。”

燕子恼了,她忿忿地说:“在大街上看看那些瘦瘦的女孩子,她们好幸福啊,从来不用为自己的胖瘦烦恼。人家穿裙子一迈腿,一抬头,就有无数双眼睛被吸引住了。可我穿裙子,连猫都被吓跑了。”燕子立誓要减胖,她不说减肥,因为她忒忌讳那个“肥”字。燕子制定了饮食标准:早上,一杯牛奶,一个鸡蛋,其他主食不超过2两;中午,主食不超过3两(按实际情况定)荤菜不超过2两,多吃些蔬菜;晚上,与中午同。猪肉、油煎食品少吃,不吃零食,不喝甜饮料。平时回家每天做40个仰卧起坐。定期每月测一次体重,并填表。可是不知道是天生如此胖,还是她毅力不足够,燕子的体重稳定始终不因她努力而变化。于是朋友向燕子传授锻炼优美体形的运动最好是去打桌球。哪里知道燕子哭笑不得地说:“我曾经也试过呀,但是不行的!把球放在能打着的地方,我就看不见它,把它放到看得见的地方,我又打不着它了!”

阿毛是燕子的好友,别看她是女生,却是她的“铁哥们”。阿毛有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她的身材也有横向发展的态势。这下好,两人成为了亲密战友。别人当然不急,可她们俩急。

我说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如果发育时的现在不胖,就没有机会再胖了 ,燕子白了我一眼,你这人呀,就是“口是心非”,还喜欢胖呢,说不定你心里巴不得马上掉20斤肉呢。阿毛说她现在去公园游玩都快进不得西湖上的铁链拱桥门了。又说她有个小姐妹,两年前一米六三的身材,九十来斤,可是上了高中之后,暴升到一百二十斤,女孩胖了,心里本来不好受。偏偏她的同学们在这节骨眼上使“坏”,嫌她胖了,整天不理她,把她和大家隔离了开来。

我一听,这是燕子最拿手的“指桑骂槐”法。我得表白呀,我便对燕子说:“咱可不是那种花花肠子的朋友,你就是胖到一百二十斤,象杨玉环一样,咱也不会嫌弃你。” 燕子嘟着嘴,忿然作色:“走在大街上,映入眼帘的全是瘦高个美女,让人又羡慕又妒忌。漂亮苗条的女孩简直就是标准的“衣架子”,随便一件衣服往她们身上一套,那衣服立即变得那么高贵、典雅、大方。而我每次去买衣服,几乎把所有的店都看遍了,却还是找不到称心如意的衣服。 有时对着镜子走猫步,来年自己都恶心得想吐。 唉,似乎在我出生那天起,老天爷就给我念了“咒”,让我今生常与烦恼相伴。上街看见梨都有一种想买的冲动,就因为它和我的体形相似,学校开运动会,我去给人家运动员送水,可竟然郁闷地被告知‘铅球比赛在东操场’......有没有不用运动也不用节食的减肥良方呢?”我听了笑曰:“有啊,你重新去投胎呀!”于是换来燕子的一顿痛骂。

阿毛唆使燕子减肥,燕子宣布的减肥消息,是在餐桌上以实际行动向我们表示的,盛了一点白米饭,外加一勺清汤,大白菜三四条,在一分钟不到的时间内就结束了“战斗”。可是在上街时,我却老是听到燕子咕噜咕噜吞口水的声音,燕子说:“巧克力甭提有多诱人,就连平时不屑一顾的油条也大发异彩。

燕子说:“这是最佳减肥办法,那个叫李玟的歌星,就是一个星期不吃饭,只喝水,才保持那样的魔鬼身材的。”

这样坚持了两天,燕子的抗饿性果然奇好,虽然面色不佳,但精神看上去十分“革命”,整天用手去捏自己腹部的一圈肉, 临睡前还坚持做30个仰卧起坐。到了第三天,我看到燕子只做了1分钟仰卧起坐便累得趴在那里直喘气。一会儿就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那天睡到半夜醒来,不见了下铺的燕子,屋外间内却传来类似于老鼠偷东西的细碎声音。我打开卧室门,发现食物柜的门开着,柜上微弱的灯光照着燕子,她就像一个披头散发的“饿鬼”,捧着我吃剩的半个西瓜就着一个大面饼使劲地往嘴里送。——哎,可怜的燕子。

第十六章、诚孝感天救奶奶

直到读大三了,我才知道老爸回家并不全因为我,还为了我可怜的奶奶。

奶奶是一位深居简出的地道普通农家老人。自从爷爷患了白血病医治无效逝世后,她面对人去楼空的偌大房子,承受着沉重的感情负荷,渐渐变得习惯喃喃自语,并伴随有幻觉、妄想和意识障碍。加之照管她的长子伯父和媳妇总是对她粗言恶语,动辄骂骂咧咧,横眉竖眼:伯父非常惧内,对妻子唯命是从,而伯母却又是个毫无孝心、不敬长辈的人,是村里有名的“泼妇头”。爷爷留下了八万多的存款,伯母就说伯父是长子,赡养老人需要钱财便向奶奶索要存款。然而在奶奶把存款如数拿出后,伯母竟然变脸,大骂奶奶脏臭邋遢,弄坏了她家的电热水瓶(伯母嫌弃奶奶,不给她倒水喝,奶奶在自己倒水时不小心碰翻摔坏了电热水瓶),还说今后不再照管奶奶了。伯父夫妇道德伦丧,只知向老人索取,却丝毫不愿回报老人。伯母只是视她的娘家人为自己人,而视奶奶为外人,“戴眼镜”看待家婆,“内外”差别甚大,不赡养甚至虐待奶奶,有次趁伯父不在家,伯母借口奶奶的药水漏洒在地,把地板弄脏了,一天到晚对她又打又骂,还不许她吃饭,待伯父回家,奶奶向他哭诉,而伯父却抱息事宁人的态度,使奶奶饱受委屈,欲言又止的她让泪水濡湿了双眼。伯母还虐待奶奶,经常变相打骂奶奶,要么抓住老人的手倒转过来,让她疼痛不已;或者故意推她一把搡她一下,恶毒地骂道:"你死皮赖脸地活着有什么味道,赶快死掉算了。"丈夫早逝,长子不孝,奶奶的身心整日里百受折磨,只能暗自抹眼,泪往肚流,她慢慢变得精神恍惚,逢人就说胡话,话语幻诞,不似常人,抑郁成疾。

奶奶出现了反常现象后,伯父赶忙写信给在外地打工的弟弟老爸,说老妈得了怪病,急切需钱治疗。虽说是老妈一腹共生的兄弟,但是伯父和老爸弟兄却有着天壤之别。老爸得知情况后心如火燎,连夜和老妈千里返乡,赶回老家。送奶奶到医院医治,经医生诊断为痴呆性精神病。伯父对心急如焚的老爸说:“娘得了这病,恐怕也是治不好的了。我看把她送到精神病医院算了,省得我们麻烦,这几年我们也累坏了。”老爸说:“哥,你和嫂子都忙得够呛,我和阿珊就不再出去打工了,今天开始让我们来回家照料老妈。”伯母正想摆脱累赘,见状连连应和,说;“那好,那好。” 街坊邻居把伯母虐待老人的事情告知老爸,正直的老爸大为震撼,肺都气炸了。奶奶治病需要大额资金,老爸把外地经营的店铺卖了仅够医疗药费,不得已他向伯父要钱,哪知伯父推脱说儿子要考大学手头没钱,老爸说:“那八万多块赡养费呢?”伯父支支吾吾地不吭声。一旁伯母开口说:“早就花在那死疯婆子身上了,还不够,我们要倒贴呢!”“有这么夸张吗?你们才治疗老妈多久就……”没等老爸说完,伯母撕破脸皮,破口大骂:“谁说的,你知道带那个老婆子开销多大吗?有本事你自己带去。”老爸愤懑填膺:“现在就是我们照看老妈了啊,可是你们地出部分医疗费用啊?不然我就告你们。” 伯母一听不得了,更加嚣张地对老爸说:"我是做生意的,不是政府人员。你有本事去告呀,你能把我告掉吗?" 老爸怒斥她:“羔羊能够跪乳,乌鸦尚且反哺,何况是人?你们不觉得惭愧么?”伯父满脸绯红,默默不语。伯母一推铁门,抛出一句恶狠狠的话:“关我们屁事!以后别来找我们!”

奶奶得的痴呆病是一种慢性的大脑退行性变性疾病。她的日常行为看上去幼稚笨拙,她常常进行无目的无效劳动:时常在家中翻箱倒柜,乱放东西,忙忙碌碌,不知所为;爱藏废物,把外头拾到捡到的垃圾视作珍宝,怕被盗窃,不准子女动弹;不注意个人卫生习惯,衣脏不洗,晨起不漱,有时还会出现悖反常理的行为,连儿子儿媳也错认为他人。有时候却又动作渐少,端坐一隅,呆若木鸡。或者行动不能,卧床不起,两便失禁,生活全无处理能力,形似植物状态。因为得病后奶奶的咽喉反射迟钝,很容易发生噎食,甚至造成窒息;她的肠胃久病后蠕动减弱,易出现便秘,常引起肠麻痹性梗阻,老爸老妈便注意加强奶奶的营养。给予营养丰富、易于消化的食物,让她慢慢进食。同时鼓励奶奶参加锻炼。在老爸老妈的轮流伴同下增加户外活动,使其进行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像爬楼梯、散步等等,以增强体质、促进食欲,并改善睡眠。老爸在家中购置了体压计和输氧器等医疗仪器,经常观察奶奶的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随时做好记录。医生说奶奶伴有“共济失调”,走起路来很不稳,容易跌倒和摔伤,所以老人在室内或庭院中活动时,老爸和老婆就左右扶持或关照,由于他们居住高层楼房,老爸更是处处要防止发生其不慎坠楼等意外。奶奶外出后很容易走失,常常找不着家。老爸一般不让奶奶单独出门,并煞费苦心地将写有姓名、住址的卡片或布条戴在老人身上,以便万一走失后人们能及时送回她。奶奶爱忘事,如用了煤气忘了关,用电后忘了拔插头,出门忘了锁门等,老爸对家中的药品、电源以及刀绳等危险品管理好,时时处处为她留个心眼。

奶奶长期卧床,每几个小时就要翻身一次,不然会腿脚麻木,为防止她得褥疮,三年来,老爸无论寒暑,都定时按摩她的肢体、帮她来回活动关节。由于老爸对奶奶的性格、癖好、习惯等知根知底,在他们悉心全面、细致入微的照料下,奶奶的身体起了本质上的变化,渐渐地恢复起来了。除了基本生活照料外,老爸听从医生教导,常常陪老妈聊天,帮助她回忆以前的温馨亲情往事,每当讲起旧事,奶奶就双目泛光、神采奕奕,像没什么事的人似的。老爸便专门挑她爱听的事情来说,老妈卧病九年期间,老爸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夜里常常起身为老妈掖被捋帐;奶奶生活难以自理,两便失禁,老爸天天亲自为老妈洗涤便桶;奶奶皮肤感觉减退,反应迟钝,每次在洗澡时,老妈就预先帮其调好水温,防止烫伤,还从头到脚为她仔细擦洗。有一天奶奶说想吃糯米面饼,老爸马上跑遍了大小巷子为她买了两斤;医生给奶奶开的药都是些昂贵的进口精神治疗药,面对一疗程数百几千的医疗费用,老爸老妈付起款来从来是二话不说。可能是老爸老妈一心为母的孝心感动了上天;也可能是奶奶的疾病并不是非常严重,或许大半是由于难消伯父打骂的恶气造成的,2005年秋季的一天,奶奶的病突然好了。那天晚上,老爸老妈陪伴在奶奶身边,一家人无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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