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不能忘记的国土之琉球群岛》

作者:刘世军

时间:2012-6-10 周日, 上午11:56

《不能忘记的国土之琉球群岛》

----把至今还在的美军基地赶出中国的领土

1925年,爱国诗人闻一多先生在《七子之歌·台湾》中写道:“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便是台湾。我胸中还氤氲着郑氏的英魂,精忠的赤血点染了我的家传。母亲,酷炎的夏日要晒死我了,赐我个号令,我还能背水一战。母亲,我要回来,母亲!”。其中就有“琉球是我的群弟”这样一句饱含血泪的诗句。

琉球群岛是太平洋的一系列岛屿,位于台湾与日本之间,钓鱼群岛(钓鱼台列屿)不属于琉球群岛范围之内。中华琉球王国一直是中国朝廷直属的独立王国(相当于现在的自治区或特区),它的国民大部分是闽、浙、台沿海的居民,与祖国大陆不仅血脉相连,语言、文字皆为汉语,典章、制度与大陆朝廷完全一致。据历史记载,王国居民除部分是历史上陆续自行渡海到琉球诸岛的大陆同胞之外,还有一部分是隋唐时期朝廷官派的。古代中华琉球王国的疆域北起奄美大岛,东到喜界岛,南止波照间岛,西界与那国岛。

日本曾经多次想并吞琉球,未能得逞。甲午战争以后,台湾被割让,琉球也被日本占领。1879年日本出兵占领琉球王国,同年设置冲绳县,1945年日本战败,根据其《无条件投降书》、《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第8条的补充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日本应将金、马、彭、台、琉球诸岛归还中国。但在当时的特殊条件下,琉球群岛一度由联合国托管,但事实上,是由美国一家托管。1971年在中美建交在望,美国担心中国要回琉球主权后其军事基地无处立足,日本以确保美军存在借机取代美军管辖琉球。当时美国尚未与台湾断交,一再向中华民国政府解释“(因主权不属美国)并没有向日本移交主权,只是将行政管理权交给日本而已”。所以,美国单方面将琉球的行政管理权移交给日本,这是无效的。

因无力推翻美国的决定,琉球数万人齐集在中心广场号哭,发誓要赶走日本侵略者。30多年来,从未停止过驱逐日本争取独立的斗争。2006年3月4日,琉球全民公决,75%的民众投票要求独立,恢复与中国的自主往来。剩下的25%因属日本血统,虽不要求独立,却也赞成自治。时至今日琉球群岛现在仍然是日本中最落后的地方,可见日本仍然视琉球人为异己。当前全世界各地,均有大量支持“琉球国复国的运动”或“琉球回归中国的运动”。

附:

《七子之歌》

闻一多

邶有七子之母不安其室。七子自怨自艾,冀以回其母心。诗人作《凯风》以愍之。吾国自尼布楚条约迄旅大之租让,先后丧失之土地,失养于祖国,受虐于异类,其悲哀之情,盖有甚于《凯风》之七子,因择其中与中华关系最亲切者七地,为作歌各一章,以抒其孤苦亡告,眷怀祖国之哀忱,亦以励国人之奋兴云尔。国疆崩丧,积日既久,国人视之漠然,不见夫法兰西之ALSACE-LORRAINE耶?“精诚所至,金石能开。”诚如斯,中华“七子”之归来其在旦夕乎!

澳门

你可知“妈港”不是我的真名姓?……

我离开你的襁褓太久了,母亲!

但是他们掳去的是我的肉体,

你依然保管着我内心的灵魂。

三百年来梦寐不忘的生母啊!

请叫儿的乳名,叫我一声〔澳门〕!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香港

我好比凤阁阶前守夜的黄豹,

母亲呀,我身分虽微,地位险要。

如今狞恶的海狮扑在我身上,

啖着我的骨肉,暖着我的脂膏;

母亲呀,我哭泣号啕,呼你不应。

母亲呀,快让我躲入你的怀抱!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台湾

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

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湾。

我胸中还氲氤着郑氏的英魂,

精忠的赤血点染了我的家传。

母亲,酷炎的夏日要晒死我了;

赐我个号令,我还能背城一战。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威海卫

再让我看守着中华最古的海,

这边岸上原有圣人的丘陵在。

母亲,莫忘了我是防海的健将,

我有一座刘公岛作我的盾牌。

快救我回来呀,时期已经到了。

我背后葬的尽是圣人的遗骸!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广州湾

东海和硇洲是一双管钥,

我是神州后门上的一把铁锁。

你为什么把我借给一个盗贼?

母亲呀,你千万不该抛弃了我!

母亲,让我快回到你的膝前来,

我要紧紧的拥把着你的脚髁。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九龙

我的胞兄香港在诉他的苦痛,

母亲呀,可记得你的幼女九龙?

自从我下嫁给那镇海的魔王,

我何曾有一天不在泪涛汹涌!

母亲,我天天数着归宁的吉日,

我只怕希望要变作一场空梦。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旅顺,大连

我们是旅顺,大连,孪生的兄弟。

我们的命运应该如何的比拟?──

两个强邻将我们来回的蹴蹋,

我们是暴徒脚下的两团烂泥。

母亲,归期到了,快领我们回来。

你不知道儿们如何的想念你!

母亲!我们要回来,母亲!

注:刊于《现代评论》第二卷第三十期;

一九二五年七月四日。

附:相关文章阅读

1.琉球群岛http://baike.baidu.com/view/68665.htm

2.国际法上琉球群岛主权仍属于中国http://wenku.baidu.com/view/995b874dcf84b9d528ea7a4c.html

3.提出琉球群岛主权回归要求时机已到http://www.zaobao.com/forum/pages2/forum_jp100224.shtml

4.在琉球群岛主权问题上,中国不可退让(2)http://military.china.com/zh_cn/critical3/27/20100512/15932391_1.html

来源:http://www.australianwinner.com/AuWinner/viewtopic.php?t=356054